香港国际公证是在香港注册的香港国际公证人编制及验证的供海外使用文件的公证。办理香港国际公证的文件不问出处,只关注使用目的地是海牙成员国(地区)或非海牙成员国(地区)。目前,海牙公约适用于108个国家和地区,有42个非海牙成员国也参与了海牙公文认证公约,承认海牙公约认证的文件。
1.拿到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则只需要先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也叫加签),即可使用;
2.拿到非海牙公约组织成员国使用,需要先由香港过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交香港高等法院认证,最后拿到使用国驻香港领事馆认证;如果该国在香港没有领事馆,则需要将高院加签后的文件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认证,然后送该国驻北京大使馆认证。
国际公证人服务一般包括如下:
(1)证明文件签名
(2)见证文件签署:房屋买卖抵押文件或契据、委派监护人
(3)认证文件
(5)验证文件的内容
(6)监誓及声明
(7)起草商事文件、契据、遗嘱
(8)提供海外人仕或拥有海外物业人仕,有关财产管理的文件
(9)验证个人证件和资料:用于移民、申请结婚、离婚、收养子女或到国外工作
(10)验证外国语言的翻译
(11)取证;就用于外国法院的法律文件担任监誓员
(12)提供公证副本
(12)为用于海外授权书公证或见证其签署
(13)认证公司和商业文件和交易
(14)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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