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迅海外咨询专注香港​银行开户,香港公司注册,香港审计报税,海外商标注册等服务
行业质询
公司新聞
行業新聞
常見問題

客户咨询

香港分部: 852 3152 8482
  852 2157 9800
廣州总部: 020 3887 9210
  020 3887 9215
投訴電話: 158 2022 8690

行業新聞

你現在的位置:首頁 > 行业质询 > 行業新聞
中小企业做外贸一定要谨防三大“陷阱”!
发布时间:2018-5-30 16:10:03
在中小企业开展外贸业务的过程中,首先应学会识别“陷阱”,以达到防范的目的。

陷阱一:国外买家要求赊货

  很多企业一见到外商要货便头脑发热,没有留意到付款方式隐藏的风险。例如,有些买家让企业赊货品,货品卖得出再给钱,卖不出就积压着,把风险转嫁到企业身上。

建议
付款方式最好采用L/C信用证,而且要有声誉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因为在南美、中美洲等国家,甚至3元、10元就可以到银行开信用证。更次之的付款方式为D/P(付款交单)、D/A(承兑交单),即使是关系比较密切的客户,也尽量不要采用赊货的方式。

陷阱二:买家隐瞒申请破产保护的事实

  有些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把货物运出,追讨不到货款,经过调查才发现买家根本无还款能力。但由于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企业根本无法控告这样的买家。  

建议

调查买家的信用状况,可以通过律师或信用评级机构调查、评估买家评级。


陷阱三:买家签合同后改信用证条款

  有部分买家可能会在合同签订后修改信用证条款,例如修改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或者把产品质量要求改变。企业在发货后,可能没法符合信用证条款,因而无法收回款项。  

建议
企业必须小心所有合约,信用证条款的修订,可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

返 回
上一篇:税务信息交换值得去做税务筹划
下一篇:香港利得税如何豁免
  • 服务商100%实名认证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认证
  •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保密
    信息保密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保密
  • 包开服务不成功退全款
    安全保障
    包开服务不成功退全款
  • 服务出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
    售后无忧
    服务出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
网站地图 | 法律申明 | 粤ICP备06033405号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24楼

© 广州森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